省妇联主席翟黎明在全省妇女事业发展专题培训班上的讲话

来源:山东妇女网

作者:

2010-08-30 06:08:00

 

团结凝聚全省妇女


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贡献


(2010年8月10日)


翟黎明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省委组织部、省妇联共同举办全省妇女事业发展专题培训班。借此机会,向大家介绍一下全省妇女事业发展情况和下步工作思路,以便大家了解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的领导。


全省妇女事业发展概况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的领导,为促进妇女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妇女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妇女工作不断创新,妇女事业获得长足发展。


  一、妇女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各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为妇女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把妇女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省委、省政府每两至三年召开一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每年召开妇儿工委成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妇女儿童工作。省里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妇女发展情况。去年,省委召开全省群团工作会议,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团工作的意见》,为做好妇女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今年“三八”节,姜异康书记率几大班子主要领导同志出席纪念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和关怀。各级党政领导经常听取妇女工作汇报,多次作出批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党委、政府把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纳入民生工程,从政策保障、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等多方面为妇女发展提供支持。去年,17市、98个县(市、区)出台办实事意见,推动解决了一系列事关妇女儿童长远发展的实际问题。


  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后,我省积极着手修订《山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去年3月正式施行。新的《实施办法》执法主体更加明确,保障重点更加突出,操作性更强,为维护妇女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近年来,省人大、省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山东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山东妇女发展纲要》等维护妇女权益的专项法规和文件,在《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中,对保障妇女权益作出了具体规定。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妇女维权的重点难点问题出台法规政策,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维护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


  推动妇女发展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建立组织协调机制。省、市、县建立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维护妇女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等领导协调组织,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合力推进妇女事业发展。二是完善目标责任机制。各级把实施妇女发展纲要作为促进妇女发展的总抓手,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度,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推动纲要目标实现。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机制。许多市县党委、政府把妇女事业发展目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人大、政协定期视察,加强监督检查。省里每两至三年视察一次,基本形成制度。各级妇儿工委建立健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评估制度。今年,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我省保障妇女权益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针对存在的问题,省妇儿工委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分析原因,研究改进措施,推动解决妇女权益保障重点难点问题。


  妇女发展的舆论环境不断优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妇女发展舆论环境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省及各级党政领导通过发表署名文章、电视讲话等形式,带头宣传、扩大影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妇联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列入党校教学内容。各级妇联创新宣传方式,注重扩大媒体宣传,与主流媒体紧密合作;注重加强妇联信息化建设,打造网上“妇女之家”;注重发挥妇联系统报刊、杂志作用,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今年适逢“三八”节100周年、省妇联成立70周年,我们深入挖掘整理山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编纂出版《山东省妇女联合会七十年大事记》,拍摄专题片《与时代同行》,生动再现山东妇女运动的发展历程。各级抓住契机,举办系列活动,纪念“三八”百年,扩大妇联影响,推进妇女事业,关心尊重妇女、重视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二、妇女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半边天”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妇女成为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力量。妇女就业领域进一步拓展,从业女性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47.3%。农村妇女占农业劳动力的60%以上,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女性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6万人,占总人数的40.4%,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入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一大批女企业家脱颖而出。广大妇女在各行各业创新创优、积极奉献,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高。省委组织部制定《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针对妇女参政的重点问题,加大选拔使用、教育培训、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使用正职女干部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一大批优秀女干部走上领导岗位,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逐步提高。各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全部配齐女干部;县(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91.4%、97.9%、92.9%、93.6%;省、市、县(市、区)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64.2%、46.6%和48.6%。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基层民主事务管理,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积极参政议政,成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妇女教育、卫生保健状况不断改善。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大力发展基础教育、卫生保健和公共服务事业,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2009年,全省用于妇幼保健、教育事业的财政拨款620亿元,比上年增长12.11%;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7.67年,男女受教育年限差距缩小为1年。全省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女生初中三年巩固率逐步提高,普通本科、研究生在校生女生比例分别为47.5%、53.6%。城乡妇女培训工作深入扎实,广大妇女科技文化素质、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意识不断增强。各级重视妇幼卫生保健事业,县以上建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63所,初步形成城乡一体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妇女“两癌”检查,目前受益妇女群众200余万。妇女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生活质量、保健水平明显提高。


  三、妇女工作创新发展


  各级妇联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工作宗旨,坚持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定位,着力推进工作载体、工作方式、组织建设创新,推动全省妇女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推进工作载体创新,在服务大局中求发展、增活力。针对新时期妇女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工作载体,打造工作品牌。组织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开展百万新型女农民培训、百万农村妇女创业“双百万”活动,实施“信贷助推农村妇女创业行动”,三年来,为5万余名妇女贷款46亿元;在40多个行业开展“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争创活动。组织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创建和谐家庭,实施“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发展巾帼文明队6万余支。“美在家庭”活动被列为文明山东品牌行动。组织妇女参与平安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实施“母亲教育工程”,开办“齐鲁讲坛”——家庭教育分坛、“农村父母课堂”,广泛传播家教知识。


  推进工作方式创新,在服务妇女中求实效、有作为。服务妇女增收致富,在全国最早建立农村妇女服务网络,形成培训、服务、示范、合作、信息五位一体服务体系。服务妇女创业就业,成立省妇女创业服务中心和“大姐”机构发展联盟,打造“大姐”品牌妇女创业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县以上建“大姐”服务机构137个,基层服务站、点近千个,助推60余万妇女就业、5.1万妇女创业、80余万农村妇女转移就业。“大姐”机构成为山东知名品牌,济南、青岛“大姐”机构通过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济南“阳光大姐”被认定为全国家庭服务业首个“中国驰名商标”。服务妇女权益维护,发展维权网络,形成社会化维权体系。服务困难妇女儿童,实施“贫困母亲救助行动”、“春蕾计划”,开展“牵手关爱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募集资金1亿多元,资助40余万人次,建留守流动儿童活动站305处。“贫困母亲救助行动”、“春蕾计划”获山东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奖。


推进组织建设创新,在改革发展中求突破、强基础。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开展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适应经济结构和妇女群体分布变化,创新组织形式,扩大工作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妇联组织;村、居(社区)妇代会(妇联)组建率99.6%;省、市、县直机关妇委会组建率分别为100%、95.1%和93.8%;高校妇委会组建率91.3%;新经济社会组织建妇女组织2万余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县以上妇女团体235个。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倡扬创新、敬业、务实、合作精神,提高妇联干部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探索建立统筹发展、维权保障、社会协同、品牌效能、项目运作、科学管理六项工作机制,促进妇女工作务实高效。


妇女工作发展的主要思路


  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为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对妇女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转方式、调结构,建设经济文化强省,需要广大妇女积极作为,建功立业;需要各级妇联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优化环境,保障妇女事业持续推进、科学发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


  “三八”百年之际,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在党的领导下妇女运动走过的光辉历程,对广大妇女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国家富强作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深刻指出妇女能顶“半边天”,对广大妇女寄予殷切期望,对妇联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特别强调要“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指引妇女运动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纲领性文献,是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的行动指南。胡锦涛总书记对各级党委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加强和改进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支持妇联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根据妇女特点和需要创造性开展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妇联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热情关心妇联干部成长和进步。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完善机制,在更高的起点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服务发展大局,组织妇女为打好转方式调结构攻坚战作贡献


  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重大发展战略,坚持城乡统筹,创新服务载体,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经济发展。


  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大力实施“巾帼创业行动”,加强服务机构、创业基地、指导队伍三位一体的“大姐”品牌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技能、岗位、项目、资金四项扶持,从2009年起,力争五年助推5万妇女创业,带动50万妇女就业。突出抓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加大对城乡妇女创业就业的资金扶持。充分发挥“大姐”机构发展联盟的作用,整合城乡资源,推动区域合作,加强规范管理,创新经营模式,着力培育一批示范作用大、品牌实力强的“大姐”服务龙头企业和家庭服务创新示范基地。


  组织妇女发展现代农业。落实全省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的部署,加强农村妇女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双百万”活动,扎实推进“巾帼科技齐鲁行”、“巾帼星火创业培训计划”,组织妇女积极发展优质高效特色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扎实推进“巾帼示范村”创建,围绕全省优势产业区、产业带建设,发展以妇女为主体的巾帼专业村、专业乡镇和优势产业。深化岗村共建、企村共建,推动区域间妇联组织在项目、劳务、市场等方面的有效对接,促进城乡、区域妇女共同发展。


  引导妇女立足本职建功成才。围绕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以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双争”活动为载体,引领广大女职工立足岗位创新创造创优,在促进企业创新增效、产业调整振兴中有新作为。围绕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妇女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高素质妇女劳动者和创新型妇女人才。探索建立妇女人才联系机制,加强培养、推荐和表彰,为妇女人才脱颖而出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女企业家协会作用,广泛开展银企对接、成果推广、项目洽谈、高端培训等活动,为我省工业调整振兴作贡献。


  三、发挥组织优势,引领妇女积极参与文化建设


  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最近,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振兴大会,专题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发挥妇联组织密切联系妇女、联系家庭的优势,倡扬和谐文化、促进社会稳定。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妇女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不断提高广大妇女思想道德素质,巩固广大妇女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及时掌握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配合党委政府开展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等工作,引导妇女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调整,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开展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深化和谐家庭、平安家庭创建,发展壮大家庭志愿者队伍,以家庭和谐平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施“母亲教育工程”,发展省、市、县家教指导服务网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以“节能·低碳”为主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四、坚持依法维权,推动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以推进“两纲”目标落实为重点,坚持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和实事化维权相结合,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抓好“两纲”终期监测评估和新规划编制工作。今年是落实妇女儿童纲要的收尾之年,也是编制“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省里将于10月份启动“两纲”终期监测评估工作。要以终期评估为契机,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两纲”实施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今年,省发改委将《山东省妇女“十二五”发展规划》、《山东省儿童“十二五”发展规划》列入省“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并将妇女儿童发展主要目标纳入“十二五”总体规划。这是我省首次将妇女儿童事业列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专项规划。目前,有12市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要抓住编制新规划的契机,全面谋划未来五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认真调研,反复论证,使编制新规划的过程,成为研究新情况、提出新目标、制定新举措的过程,成为整合资源、动员社会力量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的过程。各地要积极协调争取,推动妇女儿童发展重要指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列入“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创新发展。


  抓好妇女法实施办法和“两纲”视察检查工作。省人大、省政协将于下半年、明年初开展妇女法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和“两纲”视察。各地要抓住机遇,争取人大、政协视察检查,重点推动解决妇女政治权益、劳动权益、土地权益等问题。进一步健全维权网络,加强妇女维权工作,提高维权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扎扎实实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妇女儿童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继续推动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探索建立贫困妇女重大疾病救助机制。继续开展“贫困母亲救助”和“春蕾计划”,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动员社会各界办实事、献爱心。


  提高女性进村“两委”比例,促进妇女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实践。我省女性进“两委”比例偏低,2008年九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后,我省村“两委”中共有女性成员35992名,占村干部总数的12.8%,全省32%的村“两委”有女性成员,与《山东妇女发展纲要》“村(居)民委员会中,基本达到有1名以上女干部”的目标要求有很大差距。2009年,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农村社区“组织班子中要有女性成员”。明年全省将进行第十届村“两委”换届,要抓住契机,在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文件时,出台推动女性进“两委”的保障性措施,采取专职专选、定位选举等办法,力争女性进“两委”比例有较大提高。去年,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妇联共同开展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试点,由妇女选民直接选举妇代会班子,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明年将推广妇代会直选经验,在“两委”换届前,通过直选等方式对符合换届条件的妇代会普遍进行换届选举,为女性进“两委”储备人才、打牢基础。


  五、强化基层基础,努力建设坚强阵地、温暖之家


  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以提升能力、夯实基础、改进作风为重点,大力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联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党建带妇建工作。建立党建带妇建工作联系点和联合调研、考核、表彰等制度。大力实施强基固本工程,深入开展抓基层、打基础、提升基本功,推进规范化建设、效能建设、品牌建设“三基三建”活动,集中三年时间,在全省开展妇联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五个百分百”目标。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建设创新务实、奋发有为的妇联干部队伍,打造有影响、有实效的工作品牌,形成妇女工作的新优势、新亮点。完善妇女工作长效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妇女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有感召力、有凝聚力、有创造力的群众组织,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同志们,妇女事业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重视和支持下,我省妇女事业一定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局面!


  祝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


[责任编辑: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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