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妇女网
2017-09-20 16:09:33
为进一步拓宽家事纠纷解决渠道,推进家事审判工作的社会联动,实现家事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昌邑市政法委、市妇联、市人民法院等八部门共同建立了化解家事纠纷联动工作机制。
妇联各级调解组织立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职能,在家事纠纷诉讼前至诉讼中的各个阶段与法院进行联动调解,实现妇联调解和法院诉讼调解的优势互补,协调化解婚姻纠纷、赡养纠纷、抚养纠纷、继承和分家产纠纷等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
该项机制建立了司法确认、案件接转、法院委托调解、跟踪回访、法律援助、心理干预、指导培训等七项工作制度。家事纠纷双方当事人同意妇联调解组织帮助调解的,达成调解协议且属于法院受理司法确认案件范围的,当事人可共同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经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可委托妇联调解组织对家事纠纷进行调解。对案情较为复杂而女性当事人需要专业人士介入调解的,妇联组织可以邀请法院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妇联和法院定期对当事人回访,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符合条件的女性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协助办理律师法律援助等服务,委托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人民陪审员或志愿者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干预。定期安排法官参与妇联组织的妇女维权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讲座,加强对妇联干部、调解组织调解员和维权志愿者的业务指导和法律知识培训。
(昌邑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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